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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消费不除,“接待烟”难禁(2)

发表日期:2012-03-08 点击

如何控制“接待烟”?时值“两会”之际,不仅代表建言,委员也在献策,出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在沪全国政协委员赵昌平这次带到会上来的就有一个“立法控制''天价烟''''天价酒''”的提案。但是,建言也好,献策也罢,目的虽好,办法却未必佳。因为“接待烟”是寄生在公款消费母体上的“吸血虫”,公款消费这个母体不连根铲除,就无法消灭掉“接待烟”这样的“吸血虫”。就如同“四菜一汤”根治不了公款吃喝一样,只要有公款消费存在,即使禁止“接待烟”,公款消费账目清单上虽然不出现“接待烟”这一项,“接待烟”也会变着花样、换个名堂,堂而皇之地报销。

 

要控制“接待烟”,光靠制定《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规定》之类的规定显然不行,必须从根子上入手,从源头上控制公款消费,彻底消除公款消费或者将公款消费置于阳光之下,才有可能控制得住“接待烟”。只要从源头上控制住了公款消费,“接待烟”也好,“公务酒”也罢,自然“药到病除”。   (陈强)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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