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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禁买高档酒”能否上升为法令

发表日期:2012-03-31 点击

  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特别强调“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327日《扬子晚报》)

 

  近年来形成了这样一种舆论倾向:一味强调治本之策,向往毕其功于一役,却往往对遏制三公消费的具体举措不屑一顾,指责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似乎这样也不行,那样也不对,唯有“通过制度建设约束权力”才对。可是,既然治本之策一时无法找到或施行,我们何妨先治治标?况且,所谓制度是由多个具体措施构成的,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没有一个个并不完善的具体措施,就不可能有可以约束权力的制度。

 

  同样,对于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酒,有些人可能也心存疑虑:这能从根本上管住“嘴上腐败”吗?根本上看当然有问题,但一瓶高档茅台的价格是一般中档酒的好几倍甚至十几倍,若能切实执行就可大大节省公款,毕竟,官员的酒量不会随着酒的档次下降而提高。哪怕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策”也总会有所顾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什么酒贵喝什么,肆无忌惮作为一种权力炫耀。

 

  当然,最重要的是落实。加强上级监管和群众监督无疑是必要的,但首先要进一步明确其规则,提高其效力。为此,笔者有两个建议:其一,应明确何谓“高档酒”,不妨划一条价格红线,超过这个价格的酒即为高档酒,即为公款消费所禁用。其二,强调“禁止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还只是一种领导要求,下一步应将其上升为法令,明确写入相关纪律文本和行政法规,作为一种长期政策和刚性措施要求各级公务人员遵守。   (浙江晏扬)

 

(来源: 扬子晚报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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