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治“边缘腐败”要找准“死穴”(2)

发表日期:2012-04-23 点击

  那么“边缘腐败”的死穴在哪里,其实说到底还是权力、制度和监督的关系问题。钻制度、监督的空子谋取私利,一些当权者或“巧妙”运用手中的权力,不露声色,不图眼前利益,为他人谋官、谋取非法利益,等到退休、离职后,再图回报。或巧立名目,假公济私。以出国考察为名,出境游山玩水,或为自己办事:以住房改革为名,用公款补贴购私房;以业务招待为名,用公款请私宴。利用权力、广结关系网,谋取非法利益。治理和控制干部中的边缘腐败行为,更多应以首先要求和行政规范要求的形式出现,使其知道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标准,以及社会能够接受他们行为的界限,以此成为指导行为、纪律约束的内在自发的切身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让干部明确,哪些是可为的,哪事是不可为的,时时敲醒“莫以恶以而为之”的警钟。

 

  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个体来说,一个人腐化堕落,陷入犯罪泥潭,往往是从“打打擦边球”、“贪贪小便宜”开始,即由于尝到甜头,便欲罢不能,直到一发不可收,由此,由量变引起质变。因此,边缘腐败是严重腐败的萌芽状态。虽然从个体看搞边缘腐败所侵占的利益可能不是很大,然而群体的边缘腐败的绝对数量则是非常巨大的,由此,就社会来说,如果边缘腐败泛滥,其导致的对社会风气的破坏,对整个社会利益的攫取则绝不可低估。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