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做“贡献”少谈“待遇”
发表日期:2012-05-16 点击 次当前,干部队伍中出现一种不良的风气,做“贡献”时拈轻怕重,谈“待遇”却理直气壮。诚然,干部从事具体工作,获得相应的“待遇”合情合理,但也揭示:只有多做“贡献”,才能谈“待遇”。
其实,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国家财政负担了干部的工资、保险等待遇,已经能够确保干部生活得充实无忧,但实践中,这些待遇却被一些干部视为理所应得,而忽视了这是做“贡献”之后的回报。这种思想直接导致一些干部得到正常“待遇”之后,却还在一味要求“待遇”,影响为民办事效率。一些干部甚至变本加厉,不思做“贡献”,反而以不做“贡献”来要求提高“待遇”,这是不符合事物发展逻辑的。
一些单位不能够妥当地处理干部“贡献”作为与“待遇”要求的关系,不能够引导干部多做“贡献”,反而迁就提高“待遇”的无理要求,而之后, “贡献”却不幸被“待遇”所“搁浅”。这种多谈“待遇”的不良之风在干部队伍中迅速“传染”,直接损害干部队伍健康肌体,降低为民办事效率。实际上,多谈“待遇”却不做或少做“贡献”不仅违反逻辑,也不适合干部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身份,反而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干部公职身份的质疑。
作为人民公仆,干部所从事的工作并不是仅仅只是为了满足个人“待遇”需求,更重要的是实现个人“贡献”社会的价值。多做“贡献”少谈“待遇”是“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作为干部应当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把“待遇”看淡一些、要求少一些。唯有如此,干部才会在“贡献”中感受到实现个人社会价值的幸福,也会感受到得到“待遇”的踏实。 (重庆荣昌 谢开智)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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