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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评论】“媒治”不能承受全部社会正义之重.(2)

发表日期:2012-09-29 点击

所谓“媒治”,就是通过媒体来管理社会,或者是人们期望通过媒体曝光来解决社会问题。通过媒体,黑幕被揭开,真相被呈现;通过媒体,引导舆论施压来推倒邪恶,实践正义。人们期待理想的媒体出现,犹如期待正义的守护神。

 

民众对媒体之望,可谓厚矣,媒体自担之任,可谓重矣,但我却不得不在此泼一瓢冷水。媒体的职能和属性决定了它决不是政府、法院、检察院、人大……它不应该,也不能代替正常的制度来解决社会问题。

 

首先,媒体关注的对象极其有限。偌大的中国,能够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媒体数量也有限,只有最具新闻属性的事件才会引起轰动。很显然,我们不能将三北防护林的治虫工程都交给啄木鸟。

 

另外,不少媒体对报道对象的选取,往往不是全面地反映现实,而是依据新闻价值标准来选择,这就容易将复杂专业的事件做简单化、标签化的处理。这也决定了媒体很难有效介入一些复杂专业的问题。现代社会的事务高度细分,很多事情并不适合拿到大众面前进行大民主式的审判。在法治体系尚待健全之际,如果媒体越俎代庖,轻则摆乌龙、闹笑话,重则变成“多数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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