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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拍违法吸烟者需统一说法

发表日期:2012-11-20 点击

  前日晚,北京市朝阳区帝景豪庭酒店咖啡厅,上海来京游客张女士在劝阻邻桌3名吸烟者时,双方发生冲突。女士称自己劝阻未果,用手机拍照取证准备举报时,遭到对方殴打,随后自卫(1117日《新京报》)

 

  矛盾的发生是因为有3位客人在禁止吸烟的咖啡厅抽烟,而矛盾的激化却是因为拍照。女士称,她向咖啡厅服务人员和领班反映此事,希望能制止抽烟行为,但毫无效果。随后,她拿出手机拍摄吸烟者时,双方发生冲突,对方称侵犯肖像权。女士解释,她拍照是为了取证后投诉酒店控烟不力。

 

  于是,一个问题摆在我们面前:对于违法吸烟者,被动吸烟的受害者能否拍照?对此,《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课题组负责人应松年教授表示,因没有立法保护,这些顾客在拍照时会涉及侵犯他人隐私权等问题,也容易引起纠纷,让自身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应松年教授的观点在《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第十六条中也有表述。但问题是,受害人对违规吸烟者举报和投诉当然涉及取证问题,如果不能对违规吸烟者拍照,又如何取证?这不仅会让法规执行遭遇障碍,也让立法者陷入自相矛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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