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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2-12-19 点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上班。

 

二、春节:2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16日(星期六)、217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7日(星期日)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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