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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世界各国反腐败“利剑”(5)

发表日期:2012-12-24 点击

新加坡:没钱也要申报

 

  高昂的腐败成本,令新加坡官员们望而却步。

 

  早在1990年,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前局长格林奈因两项“说谎罪”被判入狱3个月,并开除公职,永不录用。有媒体计算,他不仅失去了每月2万新元的职位津贴,同时被取消了50万新加坡元的公积金和30万新加坡元的退休金,腐败成本在当年就超过了80万新加坡元(约合400万元人民币)

 

  在反腐机制上,新加坡建立了公务员的终身财产申报制。与此同时,新加坡设立的贪污调查局,拥有警方调查的所有权力。在执行重大任务时,该局可动用武力搜查任何地方、任何账目。公务员被发现有贪腐行为,将面临最高10万新加坡元的罚款、最高7年徒刑的处罚。

 

  一位在新加坡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笑言:“从成为公务员开始到离职,公务员几乎时刻被监控着。”每名公务员在初次上任及以后的每年7月,都必须重新申报财产情况。

 

  除了个人的不动产、银行存款、法律允许的股票、债券投资等,一定价值的珠宝首饰、家用设备、古玩等也要申报。此外,还需申报配偶等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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