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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常识尊重生命(2)

发表日期:2013-01-09 点击

  同样是123号令,规定机动车斑马线上不减速、避让行人的,要扣3分。但这样一条应该被重点宣传、严格执行的规定,既少见诸媒体报道,也未见到处罚消息。机动车让行人,这也是一个常识。然而,机动车斑马线上“理直气壮”快速穿梭,行人避之不及险象环生的场景,时时上演。司机喇叭声、呵斥声,不绝于耳。这固然是一些行人、骑车者乱穿马路或者动作迟缓造成了司机的紧张、愤怒,但作为“强势”的一方,得理也要让人——毕竟被你这铁家伙碰一下,人家可是要头破血流的。何况有时候,你还不占理、不合法呢?

 

  再说早些时候热议的“中国式过马路”。“红灯停、绿灯行”,这个行人过马路的常识,我们从孩提时就知道,现在也这样教育孩子。但如今,我们却要脸红了——因为太多人不遵守常识。很多人在接受采访时说,看到别人闯红灯就跟着闯了,有从众心理。还有人表示,别人闯红灯过了马路自己孤零零站在那里等,有点傻。可我们缺的,不正是这种带点“傻气”的规则意识?无论是等绿灯,还是做人、做事。

 

  黄灯很短,人生很长。处不处罚、扣不扣分的争论很快便会消散,但愿尊重常识、尊重生命的理念,能够根植人心。    (季颖)

 

(来源:新民晚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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