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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阶大小”决定报道篇幅值得商榷

发表日期:2013-01-13 点击

据《山西日报》报道,山西省日前制定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规范新闻报道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省领导出席经省委、省政府批准举办的全省性会议报道和省领导考察调研活动报道,省委书记文字稿不超1500字,省长不超1200字,广电新闻联播播出时长分别不超3分钟、2.5分钟。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700字,时长不超1.5分钟。省委常委、副省长出席会议文字稿不超500字,时长不超1分钟。

 

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压缩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从这个层面说,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这个《实施办法》,其出发点无可厚非。但是,《实施办法》按照官阶大小确定报道篇幅的做法,值得商榷。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新闻也应遵循它的规律,新闻报道要按照新闻价值的大小决定报道的篇幅。当短则短,当长则长,报道的篇幅不能因为官阶的大小“削足适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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