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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明君的从严治吏(3)

发表日期:2013-01-15 点击

  更难能可贵的是,金世宗反对不正之风,他自己就带了个好头。身为皇帝,他一向生活俭朴,平时吃饭只有四五样菜,而且数量不多。有时吃饭时小女儿来到他身边,他竟没有多余的饭菜给女儿吃。有的官员对他如此“寒酸”颇不理解,他则解释说:“只要我愿意,每天杀五十只羊为我做菜也很容易。但这笔费用要出在老百姓身上,我实在于心不忍。”由于他的以身作则,金朝的其他官员也不敢铺张浪费,生活俭朴已在朝野蔚然成风。

 

  朱元璋严刑苛法  铁腕肃贪

 

  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出身贫苦,从小饱受压迫剥削,对贪官污吏充满仇恨。他当上皇帝后,为巩固政权,在进行机构改革的同时,也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反贪官”运动,对贪官污吏的打击之重,诛杀之多,为历史所罕见。

 

  朱元璋惩贪,标准极为严苛。他亲自主持修订的《大明律》规定: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八十贯则处以绞刑。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后改为受财四十贯就流放。若贪至六十以上白银者,不但枭首示众,还要剥皮实草(将皮剥下来,揎上稻草,挂在公堂旁示众)

 

  即使官员因公出差,也明文规定不准铺张浪费。如乘坐公家的牲畜车船,除随身衣物外,携带的私人物品不得超过十斤。否则,每超过五斤打十鞭,超过十斤加一等,最重者杖六十。

 

  朱元璋还花了两年多时间,编写出整肃贪污的纲领——《大诰》。书中汇集了他亲自审讯和判决的贪污案例一万多件,阐述了他对贪官的态度、办案方法和处置手段等内容。他下令将此书大量印刷,在全国广泛宣传;还让人节选、抄录书中的内容,贴在路边显眼处或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百姓对官员加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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