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人民日报:用法治终结城市规划短命现象

发表日期:2013-02-08 点击

建筑“短命”,从根本上来说多是人为因素所致。应该增强规划意识,对城市规划多一些敬畏之心,完善规划立法,用法制手段为城市规划保驾护航

 

  反对浪费应高度关注我国城市建设中的“短命现象”:不少建筑在建成不久就被拆除,远远没有达到使用寿命;还有一些建筑,主体已经建好却长期荒废,变成虎头蛇尾的“烂尾工程”。在建筑业界,拆旧建新、建而不用、“非壮丽无以重威”等思维模式逐渐盛行,甚至变得理所当然。

 

  从笔者的从业经历看,地方领导一般不愿接受前任的建设思路,都希望能走出自己的新路子,创建属于自己的城市风格,甚至随意“指点江山”、“跑马圈地”,全然不顾既往建设的基础,更缺乏长远的规划意识,大拆大建而欣欣然,殊不知已经造成巨大经济浪费,更与中央倡导“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背道而驰。

 

  建筑“短命”,质量问题倒在其次,从根本上来说还是决策失误、人为因素所致。首当其冲的,应属规划意识不强。建筑学中有一个常识:科学合理的规划是一切建设的前提和保证。反观现实中,一些相关决策者缺少整体规划意识,想当然、凭感觉、走一步算一步,造成重复建设、无序建设。比如中部某大城市为扩展大学用地,将周边农民拆迁安置,时间不长又因为安置区开发而再度拆迁安置,这种由于缺少规划意识造成大拆大建的情况并不鲜见。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