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专家称要对腐败零容忍:“一分钱”腐败也是腐败

发表日期:2013-03-28 点击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律师朱列玉建议,“贪10万元判十年”可改为“贪10万元判一年”。此语一出,立即引起了极大争议。反腐专家、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接受媒体采访时,在批评“贪10万元判一年”建议的同时,又提出“受贿罪的标准应定为200元”的建议。

 

  十八大以后,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反腐倡廉高度重视,提出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新形势下,对贪腐犯罪的量刑标准应当如何设计?治标和治本,大贪和小贪,在当前抓哪个更为迫切、更为紧要?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要在严惩上多动脑筋

 

  “从1997年现行刑法制定以来,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发生巨大变化,有必要对量刑的数字化标准作出相应调整。”朱列玉代表建议,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对贪污受贿量刑标准进行修改。

 

  朱列玉的议案分析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已从1997年的5160元增长至2011年的2181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也由2090元增长至6977元,实际分别增长了3.23倍和2.34倍。但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仍按照1997年刑法的“贪污十万元以上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规定量刑。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