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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破格”任用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特权(2)

发表日期:2013-04-28 点击

  官员是公职,对于官员的提拔使用,应该有一些社会公认的准则或规则,这样也方便形成社会共识。由于“破格”的决定权总是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在具体操作中往往会因为缺乏透明度而成为权力私相授受的工具,不仅与现行制度规定抵触,也会因为过大的主观随意性而让社会公众产生公平焦虑。实际上,这已经涉及到权力运行的公开透明问题了。因此,有必要最大可能地减少这种主观随意,呵护社会公平公正。

 

  客观地讲,“破格”使用人才原本不错,很多才能卓异的人才正是通过“破格”的途径脱颖而出,进而做出了不同凡响的业绩。事实上,必要的“破格”与严格的组织程序并不矛盾,两者本应相得益彰,以共同拔擢人才、服务社会。

 

  可见,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破格”本身,而是在于这样的“破格”究竟是出于个体利益的考量,还是公共利益的增进;在于能不能通过这样的“破格”实现社会公平;在于“破格”经不经得起公众的认真审视。如果获得“破格”机会的总是“干部的子女”,公众当然有理由表示关切,很简单,这事关公平,事关公共利益。   (胡印斌)

 

(来源:光明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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