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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者无责任意识比天灾更可怕

发表日期:2013-05-24 点击

5名深圳员工丧命于突如其来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一定是天灾”(523新华网)。

 

  道路工程建设时,没有充分考虑地下排污渠这种特殊条件;道路建设完成后,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该地进行有效地定期安全排查和维护……而今,发生悲剧后却脸不变色心不跳的说“肯定是天灾”,这是意欲何为?

 

  何谓“天灾”?百度百科解释说,既有自然变异,也包括人类活动诱发的自然变异。而揆诸现实:20122月央视曾报道,目前中国超50个城市发生地面沉降,最严重的是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和汾渭盆地,分析称地下水抽取的趋多和建设高楼或为地面沉降诱因。换言之,诸如此般“地陷”的天灾,里面或多或少都掺杂着“人祸”的因子。

 

  那么,由于天灾的突发性,我们不能说能够将天灾消灭在萌芽状态,但经由前瞻性地提防、及时排除隐患,将人为因素消减到最小,起码可以说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灾害的发生,或者说能够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有鉴于此,一旦发生地陷灾害,理当成为全方位审视一地地质情况的契机,也应“内省”履职是否到位,而非趁早将责任撇得一干二净,轻浮的说“都是天灾犯的错”。

 

  应须知,哪怕的确是“不可抗力”的天灾,既然已使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威胁到公众的生命安全,政府都有责任与义务去承担。要是“人祸”,尤须如此。基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管理者如果无责任意识,显然比天灾更可怕。  (湖南 张芳)

 

(来源:扬子晚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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