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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行规”“惯例”说事儿

发表日期:2013-09-06 点击

有一人,苦习武术多年,会各种“套路”若干,然从不与人交恶,人称“某侠”。一日,某侠路遇劫匪,被打得鼻青脸肿,抢去财物无算。人疑,你不是有一身的好武功吗?为何落到如此田地?某侠答,他们不按套路出牌,乱拳打死老师傅啊!

 

说到“不按套路出牌”,使我联想到广西龙胜县委书记唐天生,却按过去本县的老“行规”、老“惯例”“出牌”,孰不知,竟然一头撞在了中央“八项规定”的枪口上。

 

729,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天生与其他县领导按照过去“来有接风宴,走有送行宴”的“行规”、“惯例”,当晚,他们在家的县四家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参加在华美国际大酒店的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平均下来不过每人100元。仅管花销微不足道,但面对中央“八项规定”,用公款招待,就是顶风违纪,当从严从重从快处理。所以,县委书记唐天生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长王少荣,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德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唐天生之所以被免职,就是因为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相关要求,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让相关规定形同虚设,把刹“四风”当“耳旁风”,总是过去的老“惯例”、老“套路”、老方法“出牌”,其结果,对集体行为付出个人被免职的代价。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血的教训再次证明,我国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老“行规”、老“惯例”、老“方法”,要在国家法律中的框架内实施运行。相信在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网民们的强大攻势下,与之相抵触的各色“行规”、“惯例”、“方法”会越来越少,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制环境更加显现,拿党纪国法当儿戏,不按规矩办事,最终会被中央的“八项规定”碰得头破血流。   (作者:朱波)

 

(来源: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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