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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时长与行政级别是什么关系

发表日期:2013-12-24 点击

  简单规定省长1小时,副省长半个小时,按官职大小来规定时限,未免过于机械,反而容易沦为形式主义。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针对会议如海的情况,广东规定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实行总量控制,每年不超过24个。引人关注的是,其中规定省长讲话不得超过1小时,副省长讲话不超过半个小时;大会发言人数不超过5人,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人们注意到,该省2009年曾有类似规定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不超过1个小时。与此相比,此次规定对发言时间进行了大幅度压缩,又向精简迈出了一大步。不过,这里想说的是,要注重会议时长,更要注重会议质量。

 

  首先应当肯定,规定会议发言时限,是非常必要的。没有这样的刚性约束,要控制会议的过多过长,往往就会沦为空话。但这并不表明,我们只能用规定不超过多长时间的办法来约束。有话则长,无话则短,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有话无话的价值判断标准,就在于质量。简单规定省长1小时,副省长半个小时,按官职大小来规定时限,未免过于机械,反而容易沦为形式主义。人们的诘问就在于,省长的话就一定比副省长的话重要?其他人的10分钟就更加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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