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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从家训到乡约的中国式道德传承

发表日期:2014-03-19 点击

  梁漱溟先生认为,相对于西方的“个人本位的社会”而言,中国呈现出的是“伦理本位”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始于家庭亲子血缘关系的伦理,涵盖了整个社会人际关系,并体现在道德文明的传承上。在我们中国人的家庭教育中,家中长辈总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教给孩子一些为人处世的道理,而好的言传身教会令晚辈终身受益。

 

  通过家教形成的家族风气就叫“家风”。家训,是家教的一种方式。陈子昂是唐代诗歌革新的先驱,他的成才与家教密切相关。其父陈敬元,一生不肯入仕。他弥留之际留给儿子的家训是:居家务期简朴、教子要有义方、和平以待人、为官务守廉正、凡事当留余地、恤贫苦乡亲、敬老兼爱幼、富不淫贫不盗。之后的100多年,他的儿子、孙子和重孙,都遵循此家教,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这1000多年前的古训,正是我们现在所提倡的,这就生动地说明: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是传承不绝的。

 

  我们知道,包青天是最恨贪官污吏的,他曾留下一篇著名的家训:“后世子孙任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包公的家训,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包氏家族,在民间广为流传。去过合肥包公祠的人都知道,那里还有一处“廉泉”。当地老百姓说:清官喝了感觉甘甜,贪官喝了会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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