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批评不能只对事不对人(3)
发表日期:2014-08-05 点击 次 批评可以对事,更可以对人。对事,就是把事情当成错误的载体,通过具体客观的分析,找出错误的主客观因素,堵塞漏洞,完善机制,找出改进的措施和办法;对人,不是要与谁过不去,故意整人,甚至“打棍子、扣帽子、抓辫子”,而是批评其错误态度和错误做法,帮助当事人提高思想认识,“栽个跟头儿捡个明白”,改进工作方法,从中汲取经验教训,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错误。只有真正把“对事”和“对人”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发挥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的作用,促进党建水平不断提高。
(来源:光明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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