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社会进步需要更多公民“二百五”(2)
发表日期:2014-09-22 点击 次 有人说,谢宗良要来的是250元,也佐证着谢宗良是个“二百五”。在笔者看来,其实,这“二百五”不是谢宗良,而是有关部门对公民权利的践踏。
打了官司未必能赢得权益已经不是什么秘密。试问,当面对老赖一样的人,最该受到的不应该是执法部门的惩罚吗?将判决执行到位为啥还非要让当事人垫付执行费用?执行的标的是178.5元钱,是按照什么样的算法算出了250元的执行费用?当执行终结之后,为啥没有及时返还这笔垫付的费用?
为了250元,谢宗良可谓耗费了精力:每次跑法院,接待他的人都告诉他说“已经向领导汇报”;此后经历了法院的地址搬迁;还经历了地方撤县建区的变更。但是,谢宗良没有气馁,他就像一块膏药,黏上了法院,正如他说的:“250元是小,公道是大。”
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真的需要这种“13年追讨250元”的精神。面对物是人非的更迭,面对阻力重重的应付,面对不当回事的轻视,谢宗良给我们展现的是伟大的公民精神。公务机关之所以敢于践踏公民权力,践踏法治精神,何尝不与我们的“不犯如”、“不值得”、“不划算”有关系,推动社会进步,需要我们每一个人都有坚守的“二百五”精神。
值得追问的是250元13年才退回,有关部门道歉了吗?涉事人员被追责了吗?事件结束之后深深反思了吗? (郭元鹏)
(来源:荆楚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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