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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生:让宪法日成为全民宪法教育日普及日

发表日期:2014-12-04 点击

  12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1982124日正式实施现行宪法,迄今整整32年。开启宪法教育普及、依宪依法治国新航程,此时意义更加重大。源于首个共和国宪法日的健步走来,让13亿国人深感宪法再一次进入自己的学习、工作、生活之中,民主与法治、自由与平等、安全与稳定就在每一个人的身边。与共和国同呼吸共命运,向往美好、实现梦想,宪法不仅持续给力,还提供了不可取代的母法保障。这是祖国和人民的幸运所在。

 

  宪法精神广播大地,阳光无比灿烂,人民注定安居乐业。当你反复阅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便会发现党中央提议将每年12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并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可谓是史上的第一次。11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将每年的12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这也是史上第一次。

 

  第一次,总是那么令人难忘;第一次,也总是那么前途可期。宪法日行动的法定性,毋庸置疑,宪法日行动的主题,日益凸显,宪法日行动的宗旨,影响深远。增强全党、全民乃至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尊重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贯彻宪法、实施宪法、捍卫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无疑就是宪法日的呼唤和敦促。无论你是谁,身在何处,从事怎样的工作,宪法在你心中永远是神圣而至高无上的。宪法是共和国前行的总纲领,谁也没有权力怠慢或凌驾,其权威和尊严不容亵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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