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纪法分开”再拧紧从严治党“发条”(2)

发表日期:2015-07-14 点击

    过去,受传统思维的影响,人们错误地认为“打了不罚、罚了不打”,党纪政纪已经处理了,法律上也就不再追究;职务免了、权力没了就已经算是“重罚”, 除非严重到“开除党籍”,不然是不会让法律“再踏上一脚”。以“罚”代“法”成了“潜规则”,让不少人肆无忌惮、越走越远。王岐山强调,“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这个德就是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这不仅明确了以“罚”代“法”的终结,更让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深处彻底扭转了错误观念和侥幸心理。

 

    今天,党中央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纪法分开,进一步完善修订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去除现行党纪处分条例中与刑法等法律重复的内容,就是要使条例成为管党治党、严肃纪律的尺子;把现行准则规定的52个“不准”列入修改后的党纪处分条例,就是要使准则成为执政党向人民的庄严宣誓。外国有句谚语说:“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这里我们要做的是:“党纪的归党纪,国法的归国法。”唯有此,才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燕凌远)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