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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评:“县长受贿”与抓捕“黑社会”的拷问(2)

发表日期:2015-10-10 点击

 由此重新审视湖南沅陵的“因言获罪”事件,如果认为举报人是“黑社会”,可以启动相关的司法程序;如果要认定举报内容的真假,纪检部门或可及时介入。这样才能既避免“利用公权力进行打击报复”的舆论批评,也能防止出现无端的网络诽谤,从而激发网络举报的正向力量。这也启发人们,从整个社会层面来看,应对网络举报,相关的制度建设应该跟上步伐。由哪个部门来回应?哪个部门来调查?多长时间内有调查结果?……唯有制度化地应对、程序化地运作,才能让网络举报发挥正面作用,同时避免误伤滥用。

 

 事实上,走到网络举报这一步,都有一个心酸的历程。在表达权利诉求时,有多少“中梗阻”的存在?遭遇多少“泥牛入海”的尴尬?从这个意义上讲,网络举报倒逼着双重的制度建构:一方面,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不再申冤无门;另一方面,完善应对网络举报的制度安排,呵护民间反腐热情。   (李克济)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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