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弃“为官”思维 立公仆之志

发表日期:2015-12-10 点击

       十八大以来,以八项规定破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八项规定着眼于治理以往被认为“不是事儿”的细节、小节问题,对于转变党员干部行为方式和思维习惯有着特殊意义。更加严格地执行八项规定要求,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需要重视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的观念问题,注意克服“为官”思维惯性,努力革除转变四种“官念”,这样才能为深化作风建设从思想根源上清除羁绊。

 

抛弃“官威”思想。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但近年来,全国各地频频曝出一些官员借助自己的官职耍官威、炫权力,标榜地位,甚至利用手中职权为自己的荒唐行为撑腰。这种“炫官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只会伤害民心,伤害政府和干部队伍形象。官员的官威可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所谓的官威应该是不遗余力的勤政为民,“说真话”“办实事”做百姓坚实的后盾,一切有利于人民的事要办,而且刻不容缓,这才应该是官威盛行之处。换言之,官威应该伴随着“官德”,“常怀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则官威不树而立,百姓拥护才是真正的官威。

 

打破“不为”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言犹在耳,这句提醒应是领导干部自我激励的座右铭。所谓“政去人声后,民意闲谈中”,“为官有为”是为官的职业追求,更是做人的崇高境界。面对复杂的内外形势,处在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节点,要打破“遇见难题绕着走,碰到矛盾就溜边”、“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并始终保持敢为人先、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干劲,特别是领导干部敢于担当、夙夜在公、勇于作为,才能迎接新挑战、把握新机遇、引领新常态,迎来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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