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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多少钱就给你多少地” 国土局长狂敛千万(2)

发表日期:2011-06-08 点击

  陈建设热心为冯某承揽建筑工程,冯某亦积极回应,及时表示感谢。仅在冯某一处,陈建设就收受贿赂650万元。

 

  在陈建设的手上,权力被充分地市场化、商品化、货币化。

 

  20097月,陈建设收受刘某30万元,为其获得松原市某处土地的开发权提供帮助。

 

  2010年春节前和5月,陈建设先后两次收受某开发公司董事长于某20万元,帮助该公司获得了吉林油田总机厂小区内一宗土地的开发权。

 

  2010年春节前,某水利工程公司董事长王某将一块价值24万余元的金条送给了陈建设,请他在项目开发中帮忙,陈建设欣然笑纳。不久,王某如愿以偿。

 

  仅2009年至2010年,陈建设就狂敛钱财1000余万元。“土地爷”变成了“财神爷”。

 

  受贿索贿明目张胆

 

  5月下旬,办案检察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纵观陈建设受贿案,案情非常简单,他行事干脆,明目张胆。每遇人行贿,他毫不避讳地直接让行贿人把钱打入他的账号。

 

  “对不符合原则的事,我们坚决不予办理。”这是陈建设在任职期间常说的一句话。而这个“原则”实际上就看是否有礼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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