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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多少钱就给你多少地” 国土局长狂敛千万(5)

发表日期:2011-06-08 点击

  “你注意到了吗?为什么都习惯叫拿地,而不是拍地?这里面有门道!”某房地产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直言不讳地说,“土地市场操作经常是‘潜规则’先行,拿地条件是政府设置的,规划政府是可以改变的,一切还是主管部门说了算。”

 

  办案检察官指出,像陈建设这样的国土官员,在“显规则”掩盖下,行“潜规则”之实,谋求私利,收受贿赂,使得国土系统的职务犯罪呈现出潜伏、违规又掩盖真相的特点。

 

  如何治理土地腐败?办案检察官认为,要限制权力的过于集中,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管,增加决策、审批等的透明度。

 

  “尤其要注意的是,土地领域利益巨大,一旦形成权钱结盟,其影响力将更加强大。因此,没有科学的土地收益评价体制,空谈权力监管,那是无本之木。”这位办案检察官建议,有关部门要对土地收益的评估投入更多的精力,引入科学评价体系,控制弹性利益和灰色收益,缩小权力寻租空间,这样才能真正将岗位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 检察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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