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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蚁贪”缘何扎堆“冒出来”?

发表日期:2011-08-09 点击

  近日,《法制日报》连续报道两起“蚁贪”侵吞公款、收受贿赂的案例,耐人寻味。

 

  83日披露: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发生在常州市公路管理系统的“蚁贪”窝案,农路科科长何英等3名“小人物”在4年至10年的时间里,受贿总额达127万余元。

 

  85日报道:北京王府井外文书店股份有限公司原女会计蔡小红,利用职务之便,一次次地采取截取转账支票、应收账款不入账等方式侵吞、侵占公司货款,小到几千元大到几十万,近10年里搬出公款1000多万元。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动物,它的这种“孜孜不倦”的性格,却与当下一种长期地、持续地进行贪污受贿的腐败行为出奇的相似。被用于贪腐冠名,于蚂蚁而言,是荣耀还是悲哀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那些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为何一个个以“蚁贪”的身份扎堆似的“冒出来”,带给人们怎样的警示?

 

  所谓“扫地恐伤蝼蚁命”。蚂蚁向来是“弱小”的代名词,屡屡成为人们滥施同情的对象。现在,机关干部中不少人提起腐败颇为不屑,认为都是些芝麻大的官,想腐败也腐败不了呀!正是这种麻痹的心态,给“蚁贪”的存在打下了埋伏,为“小官大贪”提供了滋生的环境。殊不知,贪欲的侵蚀无孔不入,只要与权与利沾上边,不论官大官小,谁都有腐败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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