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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公共经费里有多少“私家消费”

发表日期:2011-08-11 点击

    乔迁新居酒宴花费,家中的麻将桌、乒乓球桌,自己的大衣、MP4、出国用的箱包,妻子的香水,儿子的运动鞋,甚至与他人打牌赌博的费用,统统让公家埋单报销。78,浙江省开化县原县长助理、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原局长胡青延被衢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89《检察日报》)

 

    公费报销本是机关财务支出的一种重要形式,也是政府开展行政服务的成本支付。但在一些地方,由于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个别官员的特权意识太浓,私家消费拿公款报销的现象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成为机关财务管理中的一个大“黑洞”。还有多少胡青延式的“蛀虫”,有待监察部门继续挖掘。

 

    据媒体报道,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购买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都拿进入了公费报销;原山东省临沂市临港产业区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李忠余把单位当成了“自留地”,个人购买的摄影器材、笔记本电脑,甚至跑步机、洗脚盆,一一在单位财务报销;原广东省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家里的一应开销,包括柴米油盐酱醋茶,一概由秘书打理,由公家支付,连外出开会购买卫生巾,也叮嘱随行人员“莫忘开发票”。被双规时还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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