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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评:公共经费里有多少“私家消费”(2)

发表日期:2011-08-11 点击

    可以肯定的是,把单位当成了“自留地”“私用公报”的不会写着“私家消费”字样,必然会巧立名目或改头换面,如胡青延把打牌费改头换面变成“给上级部门的茶叶支出”等。这样的手法,是一些“私用公报”者的习惯性伎俩。不论老百姓是否知情,这样“私用”变成“公报”,就成了“公共经费”支出的一部分,显然是一种腐败浊流。

 

    如何堵住“私用公报”的腐败?除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加强财务审计外,在于推行公共经费支出公开,让“公共经费”彻底地呈现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让公众都知道这些钱花在哪里,那些自以为“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的官员,才不会肆无忌惮。

 

    从胡青延贪污公款案,到阮、李忠余、马红妹腐败案,也给正在推行的“三公经费”公开提了个醒,这就是,“三公经费”不能是只公开大项,不公开小项;不能只公开花了多少钱,不公开钱都花在了哪里。因为,只有最大限度地公开账目,才能最大限度地挤压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空间,公共经费公开才能产生震慑腐败的威力。   (张冰歌)

 

(来源: 新华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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