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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检察长的百万豪车是怎么来的

发表日期:2011-10-11 点击

8日,网友“新世纪2012在题为《潍坊市检察院腐败检察长王卫东的百万豪华专车!》的帖子中爆料称,山东省潍坊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卫东在2010年第四季度花费100余万元,违规购买德国进口大众途锐豪华旅行车,并“明确规定其他院领导和一切公务活动等均不允许使用”。对此,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在向领导汇报之后回应称,大众途锐车是“别的单位送的,不是买的”。(10月9华声在线)

 

太搞笑了!请问,外单位会无缘无故送检察长一辆价值百万的豪车吗?这是家什么单位?其头头与王检察长又是什么关系?送车目的何在?送了车后又从检察长那儿得到了什么回报?凡此种种,均留给人们很大的想象空间。

 

要我说,送比买问题更严重,因为买必定用的是公帑,虽然违反了领导干部配备公车的规定,但至少车是姓“公”的,如果是送,则涉嫌权力寻租:送车人可能“犯事”了,希望从检察院或者检察长身上寻求保护,故不惜重金购得百万豪车送给检察院(实乃送给检察长个人享用),而收到豪车后的检察长则对其“网开一面”,不予追究和起诉。这样一来,送、受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但人民的利益和法律尊严则不知损失凡几。

 

按理说,此种反常情形理应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纪委、人大政协等的注意,但遗憾的是,这些公权部门均不闻不问,反倒是网友曝光了此事,这又是不正常中的不正常,即对检察院和检察长的监管缺位。虽然按照现行的制度安排,同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拥有对公检法的监督权,另外上一级公检法也可以履行对下一级公检法的监督权,但实情是,同级监督太软,上级监督太远,这样,公检法这类司法部门往往能够逃脱各级各部门的监督,形成监管真空,致使司法腐败越演越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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