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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德:小县出了个大贪官 数千群众旁听(4)

发表日期:2011-04-20 点击

  “的确,李志强似乎也没有直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但他通过交易形式取得了隐性利益,可谓是权钱交易。”公诉人指出,大量的物证、书证,证明了李志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利用建设局副局长分管城建规划的职务便利,违反规定为两个行政村的建设项目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两个行政村的村委会为了使本村的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和建设许可证时方便,不得不低价转让给李志强土地使用权。

 

  1998年,保德县政府划拨给该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一块土地作为该队办公用地。时任建设局副局长兼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的李志强,擅自将部分土地分给本大队14名职工用于自建住宅。后来,他又将部分剩余土地卖给本队7名职工,所得款项37万余元全部被其侵吞。据说,他在给职工分地时,故意不给职工分够合适的面积,坐在家里单等职工上门购买,既做好人又赚钱。

 

  对检察机关指控的贪污37万余元的犯罪事实,李志强也是推脱,声言是自己生意的投资。公诉人则指证,建造房子必须依附土地,李志强利用职务之便将县政府划拨给城监大队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擅自非法转卖给他人,并将所得37万余元全部侵吞,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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