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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保德:小县出了个大贪官 数千群众旁听(7)

发表日期:2011-04-20 点击

  2004年,新任建设局局长到任不久,县里决定在县城广场安装高杆路灯,李志强推荐一家厂商供货。后另一家厂商来协商供货,规格和质量不变,价格便宜1.5万元。局长决定用后者提供的便宜高杆路灯。对此,李志强怀恨在心,请来某电视台记者以局长购买和安装高杆路灯吃“回扣”为题进行采访,并在某电视台报道。经忻州市纪检部门调查,此事纯属子虚乌有。

 

  2006年,李志强擅自雇人强行将建设局院内的6间车库和库房拆除,未办理土地、城建规划等手续就组织人员在院内修建职工住宅楼。房子想分给谁就分给谁,他的亲属都分到了住房。他不但听不进去建设局局长郭某等人的反对意见,在房子建好后还不给他们分配住房。

 

   5.李志强“小官大贪”的警示

 

  李志强演戏多年,1988年调入德保县计量局,后又调农工部,1995年调入县建设局任副局长兼城镇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虽然李志强身份变了,但形象却没有变。他在舞台上演的是丑角,最终也以丑角收场。

 

  办案检察官指出,在利益的驱动下,李志强把手中的权力视为交换的筹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利益。特别是在提升为建设局副局长后,为取得更大的利益,他开始拉帮结派,培植亲信,甚至打击异己,使得建设局一度无法正常工作,严重影响了县委和县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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