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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为“荣誉”忘了“清誉”

发表日期:2012-03-23 点击

    “清誉”乃是指一个人美好的名声,古时为官者和文人雅士多重“清誉”,视之逾生命。而“荣誉”,则是一种荣耀,是对人及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它既能激发活力,更能推动工作,因此,很多地方都会颁发各种各样的奖项,以表彰先进,激励后进,营造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但是当前,少数领导干部过分看重“荣誉”,不靠过硬的业绩和作风去赢得“荣誉”,而是通过“玩技巧”、“耍手段”等弄虚作假的方式去骗得“荣誉”。这种为了一时“荣誉”忘了毕生“清誉”的现象值得关注。

 

    众所周知,“荣誉”易得,“清誉”难求,“清誉”包含“荣誉”,更高于“荣誉”。如果采用不正当手段来获取“荣誉”,就会毁掉得之不易的“清誉”,破坏领导干部形象,甚至可能影响群众的信任,这种做法危害不小。由此,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只有正确对待“荣誉”,保持“清誉”,才能赢得群众的“赞誉”。具体说来,面对“荣誉”应做到以下三点。

 

    正确认识“荣誉”,要想得开。“荣誉”只能留一时,“清誉”却能垂千史。因此,领导干部要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正确面对“荣誉”的得失,不能将“荣誉”视为个人的升迁砝码而盲目追求,更不能在工作中独揽“荣誉”,否定和抹煞集体的力量,如此才能赢得上级的信任、下属的尊重和群众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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