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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越多价值越高”的谬论当惊醒谁

发表日期:2012-07-24 点击

717日《检察日报》报道,什么是“价值”?广西中医学院原院长王乃平语出惊人:“哪个受贿者是因为太穷才受贿的?受贿固然可以使生活水平得以提高,但体现所谓的‘价值’恐怕才是受贿的真正原因!因为有权有势,别人才会给你送钱;送的钱越多,自己的‘价值’才越高”。516,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王乃平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 

 

看了他的简历,都会认为他是一个有“价值”的人:作为一名医学教授,王乃平在学术上颇有建树。他担任过中华中医药学会常务理事、广西中医药学会会长等职务。主持和承担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多篇,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6,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5,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专家”…… 

 

如果不是伸出罪恶之手,抱着“受贿越多价值越高”的谬论,错误地认为自己是个非常有“价值”的人,有关部门应该不会“动他”,如果能够做到珍惜岗位、珍惜荣誉,继续在学术上保持刻苦精神,在从政上保持清醒认识,他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然而,现实没有“如果”,世上没有“后悔药”,每一个伸出罪恶之手的领导干部,从伸手的那一刻起,就种下了必将“回敬”的“毒果”,都将为权力寻租付出惨重代价,都将受到法律公正而严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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