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苏章二天”谈干部用权
发表日期:2013-05-07 点击 次 汉代苏章出任冀州刺史时,其老友任清河太守,因贪赃枉法,致民怨沸腾,纷纷上告。得知苏章为其上司,称:“人皆有一天,我独有二天”(意即苏章为其保护伞)。苏章闻言称:“今日我与你故人叙旧,是私恩;明日我是冀州刺史,办公事。”次日公堂之上,苏章愤然作声:“你有二天,我亦有二天,上天不可欺,民心不可辱”,遂将老友拿下,依律治罪。
“独有苏章遗轨在,二天未许戴私恩”。苏章惩老友,不徇私情,秉公执法,令人拍手称快。虽然看似少了些“朋友义气”,少了些“人情味”,但这种公私分明、一心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无私情怀,值得领导干部借鉴和学习。
公私分明,不以国事报私恩。“私义行则乱,公义行则治”。党员干部手中掌握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公私分明是最起码的为政之道。以权谋私、损公济私,既为老百姓所不容,也难逃党纪国法的制裁。领导干部要不为钱财所动摇,不因权势而屈从。心存正气,才能抵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对得住人民。
秉公用权,不因私情辱民心。“上天不可欺,民心不可辱”,苏章在个人私情面前,声色俱厉、正气凛然,最先想到的是“公”,是国家和人民。“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秉公办事是为民服务的前提。党员干部当始终坚持秉公办事、刚正不阿的品质,明公理、处公心,讲公道、谋公利,时刻保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这样才能对得起国家的托付和人民的信任。
严惩不贷,不因“酌情”酿大错。公堂之上,苏章“老友犯罪,依律治罪”,不“酌情”处理,不网开一面,为公事公办之典范。反观当下有些干部,百姓犯罪严惩不贷,亲朋犯罪云淡风轻,不仅受不到应有的处罚,甚至还会飞黄腾达。孰不知,“严是爱,宽是害”,看似“拉一把”,实则“推一把”。若置之不理,纵容下去,违法违纪行为只会更加肆无忌惮、张扬跋扈,最终结果是害人害己,得不偿失。 (龙城先锋)
(来源:七一社区)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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