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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是纠风在“升级”

发表日期:2013-12-19 点击

中央纪委日前对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其中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私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严重后果,经中央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中央批准,给予付晓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程序免去其黑龙江省政府亚布力度假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职务,由副省级降为正局级。(据1217日人民网)

 

据报道,这是今年以来中纪委第4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最令人关注的就是这起“副省级”降为“正局级”的案例,不仅当事人级别很高,而且造成的影响很恶劣,发人深思、引人警醒、教训深刻,再次表明中央执行“八项规定”的决心不改、力度更大。

 

作风建设无小事。这名省级领导干部之所以被降职,虽是偶然,却有必然。从根本上来看,主要是其在思想上对“八项规定”没有引起重视,认为喝喝酒无关紧要、无伤大雅。事实上,对一个领导干部来说,作风问题从来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体现在一点一滴之内,表现在一言一行当中。但细节中有成败,小事中有大节。“八项规定”中的每一项内容都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看似微小的规定,实质上反映的是干部作风的本质,群众正是从这些小事中来评价领导干部的。“副省级”降为“正局级”的教训表明,各级干部都要善于从细节入手,从点滴抓起,不因细微而不屑,不因细节而不顾,不因细小而乱为,善于见微知著,由小见大,时刻保持敬畏之心、常怀律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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