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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对“局长卖官”必须深挖细掘

发表日期:2015-02-13 点击

  28日,微博用户“立春后的新希望”发布视频。视频中,河北保定市人大代表杨志国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民警安刚举报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等问题。安刚称,在马永乐担任局长期间,对局里的干部职位明码标价。当地纪委已经收到杨志国等人的举报材料,目前正在核实材料内容。(《京华时报》211日)

 

  “买官卖官”现象自古以来便有,也是清明官场的“蛀虫”,早已“人人喊打”。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展开多轮巡视,发现多个地方的干部任用存在领导打招呼、拉票贿选、跑官要官、弄虚作假之风,有的地方甚至存在着严重的买官卖官问题。这说明,在如今一些地方的官场,的确存在“买官卖官”现象。对于这样的毒瘤,监管部门理应有所作为。

 

  如今,有两人实名举报保定公安分局局长马永乐:一人为人大代表,称马永乐曾向其索贿,加起来有数十万元,自己是受害者,所以站出来举报;另一人为民警安刚,其举报更有猛料,称马永乐担任局长期间,卖官明码标价——派出所所长标价20万元,副所长10万元,刑警队长30万至50万元不等。有人“实名举报”,更罗列了具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这样的举报,纪委的确应给予“高度重视”。

 

  “买官卖官”的现实危害性不言而喻,它是对干部任职制度的一种践踏,意味着“以德取才”“以能取才”的制度遭到了挑战,“认钱不认人,认钱不认才,认钱不认德”的风气袭来,随之而来的,必然是“劣官驱逐良官”的逆淘汰现象。为了买官,一些官员无所不用其极,贷款买、拉商家赞助买等形形色色的方法层出不穷,而一旦买到官位,其在位上必然变本加厉地收回本金。这样一来,必然戕害公权力使用的正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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