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荣明耻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知荣明耻 >

通报五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2)

发表日期:2015-10-28 点击

  人民日报社上海分社原社长刘建林因纠正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不力等受到责任追究。上海分社个别班子成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被查处,并被责令限期改正。刘建林未及时组织有效整改,后发现其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均存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刘建林受到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分社社长职务。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南海东部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再生等人因下属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南海东部管理局所属生产部等多个部门和单位违反财经纪律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以会议费为名报销吃喝费用、违规在度假村和五星级酒店开会,相关直接违纪人员受到处理。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刘再生和该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玉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该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广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杨迈军因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受到责任追究。上海期货交易所多个因公出国团组发生公款旅游、消费等问题;上海期货交易所违反规定,花费100余万元举办了春节联欢暨先进表彰会。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杨迈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相关职务。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