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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通报一起严重扭曲"亲""清"政商关系典型

发表日期:2016-05-23 点击

人民网北京523日电 中纪委网站今晨发布来自天津市纪委方面的消息,日前,经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纪委就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严重违纪案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张洪宝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与他人串供,转移违纪财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在私人会所等场所接受宴请,借操办丧事、生日宴之机敛财;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和说明找他人代持房产和企业股份、用他人名义买卖股票等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等,利用职务影响长期纵容并帮助配偶经商办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民营企业主谋取利益,索要、收受巨额财物,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通报指出,张洪宝把政治理论学习视为“装潢门面”,雨过地皮湿,根本没有入脑入心,对党的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更是置若罔闻;目无组织,以“能人”自居,排斥异己;把奢靡生活、贪图享乐等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在廉洁自律方面对自己和下属执行“双重标准”,心中没有戒惧、不知行止。

 

通报指出,张洪宝眼看着几年前还不知名的个体老板摇身一变成为大企业家,心里既艳羡又发酸,滋生了“我为他们赢得了好的发展机遇,收些款物就权当是对我这些年辛勤工作的一种补偿”的念头。于是他开始热衷于与身边的企业老板拉拉扯扯、勾肩搭背,刚开始只是几顿饭、几张卡,日积月累,越陷越深,不给钱不办事,给了钱才办事,在东丽人称“宝爷”。他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政商关系变成权钱交易的利益同盟,逾越了公与私的界线、纪与法的红线,堕落为企业老板的私利“代言人”。张洪宝被审查后,东丽区有干部评价说,“多行不义必自毙”、“自酿苦果自己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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