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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

发表日期:2016-07-25 点击

  【条例原文】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问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在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或者在处置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解读: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集中体现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必须毫不动摇地贯穿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之中。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党的领导弱化”置于问责情形首要位置,传递出要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强烈信号。

 

  【案例】中央决策项目落地缓慢 河南问责9名“不担当”干部

 

  为提高河南省伊洛河防护能力,中央下达补助资金1.5亿元,对其进行治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该项目本应于2015年完工,但督查发现,截至20155月,伊洛河宜阳、偃师、巩义段尚未开工建设。其中宜阳段2015108日才完成招投标工作,201511月,部分采砂企业还未撤离……

 

  本是为民务实的政策,却硬生生被拖成了“挂在墙上的标语和口号”。对此河南省委高度重视,迅速组成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核查,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20151010日,河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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