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 > 高层聚焦 > 政策解读 >

内地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出台“增长6成”系误解(5)

发表日期:2015-01-20 点击

  本轮调整前公务员工资9年未上涨
  新中国成立以来,公务员工资制度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
  1956年,第一次工资制度改革后,我国全面取消配给制和物价津贴,直接以货币形式规定工资标准,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确定职务等级和工资标准。这一工资体制持续了近30年。
  1985年,随着经济形势好转,国家废除了30年的等级工资制,建立了以基础工资、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此外,建立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的晋级增资制度。同时,改革明确了职务工资按照工作人员的职务高低、责任和业务技术水平确定。而基础工资按所处省份工资区划分,人人一样。
  1993年,国家推行公务员制度,决定公务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即按照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年限确定标准的工资制度。为此,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公务员工资改革的五项原则,即按劳分配原则、正常增资原则、比较平衡原则、物价补偿原则和因地津贴原则。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