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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的人本依据(2)

发表日期:2014-07-28 点击

  “以人为核心”推进城镇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创造运用。首先,“以人为核心”回答了城镇化的真正主体和动力。农民愿不愿意转化为市民、能不能转化为市民、转化为市民后能不能融入城市,都取决于农民自身的选择。其次,“以人为核心”规定了城镇化的坐标和指向。新型城镇化高扬人的主体地位,把“提高城镇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作为城镇化的终极向度。再次,“以人为核心”体现了“两个历史过程相统一”的规律。农民涌入城市,倒逼城市进行管理创新,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同时,进城人员的劳动推动城市发展日新月异,完善的城市又将为市民提供更好的教育、更满意的收入、更公平的社会、更清新的空气。人与城镇化良性互动、螺旋上升。
  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马克思将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作为其理论的最高价值宗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始终体现并践行着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刚性的价值原则。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依靠人、为了人、促进人的发展彰显在党的执政治国理念中;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届领导集体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内容。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演化轨迹表明,人本理念愈益清晰地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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