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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既要“书记抓”也要“抓书记”(2)

发表日期:2014-09-03 点击

从一定意义上来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一把手”工程。党委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不甩手,不松手,不放手,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切实当好反腐倡廉“一把手”。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那些违背党的纪律、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动真格、不手软,决不姑息麻木、听之任之。要带动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齐抓共管的整体作用,通过一级抓一级来带动党风廉政建设的不断深化,做到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落实、工作层层到位,真正让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落实主体责任,不仅要“书记抓”,还要“抓书记”。要抓好党委书记这个“牛鼻子”,通过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倒查机制,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究,使党委书记意识到干部监督不抓不行、抓得不严出了问题也不行。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责任主体“软任务”变成“硬约束”,增强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对待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胡军)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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