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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落的未来形态:在农庄与社区之间(3)

发表日期:2014-09-29 点击

  非典型村落状况
  还有大量的村落不太典型,在这些村落里,常住人口也少于户籍人口,不能算是典型的社区型村落,但暂时又没有出现农业劳动力短缺的情况,因此也不能算是典型的农庄型村落。至少有这样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一部分村落里,农户家庭成员进行内部分工,一部分家庭成员常年务工挣得工资,一部分家庭成员继续家庭经营,形成半工半耕的收入来源结构,维持农业生产的是“386199部队”,土地流转比例比较低。第二种情况是,在另一部分村落里,比如在某些区位优越的地区,比如在城市群的间隙或者城镇的郊区,有条件向周围的城镇提供农副产品。农户的主要劳动力都留在家里,一方面进行种养业生产,另一方面就近打零工或者季节性外出务工获得工资补贴家用,保持了比较经典的家庭经营方式。两种情况中农户都必须兼业经营,只不过第一种是通过家庭内部分工来保持兼业,务农的务农,务工的务工,第二种是主要劳动力本身既务农又务工。第三种情况是,人地关系比较宽裕的地区,人均拥有的耕地、林地或水面的面积比较大,自然形成了适度规模经营,比如在水产资源比较丰富的海洋渔业村,或者东北平原的中北部,或者在南方丘陵山地的深处。这里天然就能留住较多的劳动力。
  悬念比较大的是第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中,“386199部队”能否得到新的增援是决定村落前途的重要变量。关键就在于年老的农民工是否会回到村里种地,或者只是退休后颐养天年,退出农业。经过这些年的观察,人们越来越相信那种本来不会种地的农民工将来不太可能回来种地,只是不知道老一代的农民工将来是否也不愿意种地。有一种情况是,随着土地流转的加速,他们即使想种地也未必有地种;或者随着农民工社会保障等农民工市民化政策的推进,老一代农民工中也会有部分人选择退休后在城镇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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