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湖南警察乘私家车跨省刑拘 汝州一女子被错押36天(2)

发表日期:2012-01-05 点击

  在重获自由后,王某多次奔波于临澧县、常德市公安局以及湖南省公安厅等多个部门,反映遭错误羁押一事。此事引起了湖南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2011年年底,王某收到了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寄来的决定书。这份决定书认为,临澧县公安局对王某刑事拘留后,又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撤销案件,王某有权得到国家赔偿。最终认定,临澧县公安局赔偿其4.1万余元。

 

  王某说,临澧县公安局法制办负责人表示,两名办案民警已经受到警告处分。

 

  20111230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上临澧县公安局法制办刘姓负责人,在介绍完记者身份后,刘以开会正忙为由拒绝了采访。   □记者尚杰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4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