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广角
当前位置: > 阅览室 > 社会广角 >

“被需要”的幸福

发表日期:2011-12-15 点击

  社会上志愿者越来越多。从汶川地震的志愿者到上海世博会的“小白菜”,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各地广泛开展起来,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记,就世界范围来说,联合国定有国际志愿日,如今有包括我国在内的100多个国家在这一天集中开展志愿活动,目前志愿者数量已达到35亿,工作时间每年累计超过150亿小时。努力大兴志愿文化,可说是“环球同此凉热”。

 

  志愿者,是指利用业余时间,不为任何报酬参与社会服务的人,显然,志愿精神就是一种奉献精神。北京一位志愿者对此作了很好的诠释。他说,志愿就是奉献,就是无论何时何地,都毫无保留、不求回报地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热情的双手。

 

  是的,志愿者的奉献就是“不求回报”,它来自人性中博爱的情怀。费尔哈认为,“人对人的爱是人在实践上最高最根本的规律”。摒弃其中抽象人性的成分,应当说,人与人之间的诚心相爱和无私相帮,确是维护社会美好温馨“最高和最根本的规律”。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

[后台管理]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