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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需要”的幸福(2)

发表日期:2011-12-15 点击

  诚心帮人尽管“不求回报”,但是,“送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们在奉献的同时,也必然会收获精神上的愉悦和满足。就这一意义上说,我很赞赏一位青年志愿者的体会。他说,他做了志愿者后,收获了一种“被需要”的幸福。在世博会做“小白菜”时,不断有游客提出问题,要他指点迷津。他恨不得将自己变成“活地图”和“百科全书”,以便能很好地满足询问者的需求。每天工作下来,虽然相当劳累,但那种“被需要”的感觉,让他内心充实而幸福。

 

  因自己“被需要”而感到幸福,表明成长了,人生境界提高了。人在对幸福的追求中,往往重视各种“需要”,却忽视了“被需要”。著名的马斯洛需求理论,把人的需求分为5个层次: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友爱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5种需求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逐渐提升。人在满足低层次需求后,高层次需求会凸现出来。如果以此为参照,可以说生理和安全需要,虽然是人的基本需求,但属于低层次需求,而友爱、尊重和实现自我的要求,则是高层次需求。这些高层次需求,有一个特点,就是都需要社会和别人的认可,都需要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实现。也就是说,要“被需要”方能获得。志愿服务活动所投身的社会公共生活,为实现这样高层次需求提供了平台,促使志愿者在奉献中收获“被需要”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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