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自行车,需听“下回分解”(2)
发表日期:2011-06-21 点击 次 这并非公众多虑。毕竟,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一项制度也不可能“一推就灵”。就拿公务自行车来说,是个好药方,但关键还得看疗效。毕竟,发放之后还有更多的现实问题亟待解决。比如,如何打消一些单位和个人的“面子”心理,让他们乐于骑着单车出门办公;如何管理公务自行车,避免假公济私占用公物的“新公车腐败”行为。这些都需要纪委等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发放公务自行车,是政府向市民作出绿色出行、节约办公的承诺。从某种意义上讲,履诺比承诺更重要。公务自行车的使用次数,公车消费的下降比例,汽车尾气的减排数据,这些都要有“下回分解”,定期拿出来“晒一晒”,满足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唯此,方能赢得百姓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形成政府和民众低碳环保、共建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良性循环。 (张遇哲)
(来源: 法制日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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