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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官员当普法重点,应坚持不变

发表日期:2011-04-24 点击

   ■ 社论

 

  近日,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说明时强调,要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从“一五”普法开始,领导干部就一直是普法的重点,这个“重中之重”未来依然不能改变。

 

  今年110日,胡锦涛总书记曾特别强调,要大力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意识,强化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培训,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准确掌握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法律素养,让知法守法、依法办事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可以说,在法律体系形成和依法治国的时代里,“为官先学法,为政恪守法,先学法而后治国”应是对每一位官员的基本要求。

 

  吴爱英说,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应该说,这有着很强的针对性,也很有必要。在现实中,近年来频频出现的一些公共事件,不少是因为一些官员屡屡带头违法,侵犯公民合法权利。

 

  近些年来,从声称“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嘉禾拆迁事件,到“彭水诗案”、跨省追捕的“灵宝贴案”、“王鹏诽谤案”等案件,我们在事情表象的背后都可以发现同一个事实:一些地方官员法律意识的淡漠。结果把原本很简单的事情,弄成了闹剧,弄成了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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