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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津贴补贴名目失序各地擅发300多项 亟待规范(3)

发表日期:2011-03-28 点击

在中央党校政法部公共管理室主任黄小勇看来,滥发津贴补贴的首先一个弊端,就是会导致公务员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收入分配不公,还会造成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公务员之间的收入严重违反“同工同酬”原则,导致公务员心理失衡,挫伤其工作积极性,引发行政编制、事业编制等群体之间的相互隔阂,而且更严重的是将会导致社会对公务员群体的“另眼”看待和隔离心理。

 

“为了多发津贴补贴,有些地方和有些部门千方百计搞违规‘创收’,加剧了‘政府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个人化’倾向,直接导致了政府职能异化和公务员角色错位。”胡仙芝认为。

 

“滥发公务员津贴补贴,实质上是对公共资金的一种部门占有,是对公共利益的侵占,是一种反社会公正的再分配形式,必然影响国家的收入分配制度,导致分配秩序的紊乱。”黄小勇说。

 

正因此,近年来中央从没停止对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规范。早在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转发了六部委《关于做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的意见》,对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进行了部署。

 

20067月,中国实行新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同时开始对中央机关、各省市津贴补贴发放进行清理规范,计划用3年时间,将地区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并通过行政手段“削峰填谷”,使同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的津贴补贴水平大体相当。此后,各地陆续开始清理合并公务员收入中的各类津贴补贴,原先“不上台面”的收入被取消或变成“明补”,这也被称为“阳光工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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